兒虐致死最高判死刑!《刑法》修法加重刑責三讀通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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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/07/18 下午01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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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摘要

立法院於7月18日三讀通過《刑法》相關條文修正草案,加重對兒童虐待的刑責,特別針對7歲以下幼童的虐待案件。

受到近期如「剴剴案」等兒虐事件頻傳的影響,此次修法旨在回應社會對加重處罰的呼聲。

根據新增的《刑法》第272條之1,若虐待致7歲以下兒童死亡,可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;若致重傷,則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,甚至未遂犯及預備犯也將受到處罰。

此外,修訂後的第286條規定,若以凌虐或其他方式妨害7歲以下兒童身心健全發育並致死,可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;致重傷者亦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若虐待行為涉及營利目的,導致死亡者可判死刑、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,致重傷者則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此次修法由藍白陣營共同提案,並在立院人數優勢下通過,但也引發部分爭議。

有意見指出,修法版本可能模糊「故意殺害」與「虐待致死」的界線,且法務部對部分修正內容持保留態度。

同時,也有人質疑修法僅針對7歲以下兒童,若受害者為稍大年齡的兒童,處罰標準如何適用,並認為重刑未必能有效遏止兒虐案件。

儘管如此,此修法仍被視為對保護幼童權益的重要一步,期望能減少類似悲劇的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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