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剴剴條款」三讀通過!立委痛批倉促立法:可悲的一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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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/07/18 下午04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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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摘要

立法院於7月18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,新增第272之一條「虐殺嬰幼兒罪」,針對以凌虐方式殺害7歲以下幼童者,處死刑或無期徒刑;同時修正第286條,加重傷害7歲以下幼童的刑責,若以凌虐方式致人於死,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此修法旨在加強對幼童的保護,嚴懲相關犯罪行為。

然而,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對此修法過程提出強烈批評,認為國民黨與民眾黨倉促立法,僅靠重刑無法真正保障幼童安全。

他指出,零容忍不應僅等同於死刑,並質疑將如此大的權力交給國家可能帶來的風險,擔憂法官判決不一致的情況。

莊瑞雄強調,虐殺兒童本應重判,但他反對一味訴諸死刑,認為刑罰應考量行為人背景,如未滿14歲或超過80歲者依法有減刑規定。

他批評此次修法缺乏深入討論,部分條文放置位置不當,並警告重刑並非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,呼籲更全面的兒童保護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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