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法官被提名人反廢死:死刑是國家正義的宣示
新聞摘要
大法官被提名人詹鎮榮在立法院全院委員會接受詢問時表示,基於目前情況,他個人不支持廢除死刑。
他認為,從憲法角度看,死刑是對故意殺人罪的回應,象徵國家在權益調和後向民眾昭示正義的方案。
殺人罪意味著他人生命權被剝奪,因此死刑是國家對此衝突的處理方式。
然而,他也指出,這並非一成不變,若未來民眾能接受其他彰顯正義的機制,或許可以重新審視是否以剝奪生命的方式來解決基本權衝突。
他同時認同,討論此議題需兼顧司法公益性與公正性。
針對憲法法庭相關判決,詹鎮榮提到,憲判第8號雖宣告死刑合憲,但附加了諸多條件,例如要求各級審判決需一致。
然而,他認為這種標準並未明文規定於憲法或法律中,對憲法法庭自行創設高於立法機關的量刑機制持不同看法。
他進一步說明,憲判第8號的解釋理由書中,並未挑戰「國民法官法」的非一致決規定,仅要求三位職業法官達成一致,而判決主文也未明確強調職業法官的一致決,僅提及各審級一致決。
詹鎮榮強調,大法官判決具拘束力,但他對此議題仍有個人見解,反映出對司法機制與憲法解釋的深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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